5 | 拟派项目负责人(限1人) | 15 |
(一)评分内容: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证书得 20 分,二级或以下证书得10分,本小项不累计得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一级证书得 20 分,二级或以下证书得10分,本小项不累计得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证书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45分; ④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得15分。 以上四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限1人)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未提供则不得分]、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投标人须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还需要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作为得分依据)、荣誉证书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